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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相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3-11-15 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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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相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相关事项的公告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缴费标准:250元/人/年二、集中征缴时间:9月1日至12月25日。未在集中征缴期缴纳保费的参保人需在缴纳保费次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报账。三、首次参保人员(含新生儿)、未连续缴费断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参保信息登记后才可进行缴费。四、缴费渠道(一)签订协议、卡上扣款16周岁以上缴费人带本人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到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存入足量资金后等待税务机关集中扣款。以后年度不用重复签订代扣协议。若社会保险费在11月内仍未扣缴成功,缴费人应通过其它方式缴纳。(二)银行代收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直接缴纳现金或转款。(三)办税服务厅现场缴纳地点:1.苍溪县政务中心一楼----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联系电话:0839-5222363。2.四川省苍溪县歧坪镇宋江南路37号(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歧坪税务分局)缴费人携带身份证件,余额充足的银行卡缴费,不收取现金。(四)电子税务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在“自然人登录”模块下以“社保用户登录”模式用身份证号码进入,即可在相应模块进行费款申报与缴纳。(五)微信公众号微信关注“四川税务”在“办税缴费”模块选择“社保缴费”选项即可进入登录界面,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后可在相应模块进行费款申报和缴纳。(六)微信支付在“微信支付”中选择“社保缴费”功能,选用“四川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填写相应信息即可进行缴款。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9月19日

特别提醒:1.通过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实行卡上扣款的参保人,为避免因卡上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的情况,建议存入300元左右的现金。2.16周岁以下未成年需到银行柜台或者办税服务厅现场缴纳,可由他人代办。3.为确保缴费成功,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请参保人在集中征缴期内留意本人银行卡扣款信息。4.为减少不必要的旅途奔波,缴费人可以电话咨询税务、医保部门后再到现场缴费。苍溪县税务局:0839-5222363苍溪县医保局:0839-52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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