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酒能助兴
却也要饮之有度
酣畅有“道”
但总有些驾驶人对交警的提醒置若罔闻
饮酒后仍大胆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1
8月1日22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民警在209国道3307公里(柳长路杨柳路口)处例行查检时,遇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满身酒气的男子李某,因怀疑其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民警将其拦下并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测试值酒精含量数值为98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核查,民警还发现李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所驾驶的摩托车未年检,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李某并非第一次醉驾被查获。今年1月23日,李某曾因醉酒后驾驶微型面包车被北部大队执勤民警查处,当时他的血检结果为136mg/100ml,已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次李某二次醉驾被查获时,该案件尚在取保候审阶段。然而,李某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再次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底线,终究为自己的“狂妄”买单。
李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而针对其二次醉驾的违法行为,8月9日,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北部生态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对其执行送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交警提醒:驾车不是儿戏,酒后不当司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你我共同的义务。希望所有驾驶人都能认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危害性,从自己做起,主动提醒、告诫身边的每个人,酒后勿碰方向盘!
_END_
责任编辑:张裙良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罗莎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王珏
资料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