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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窗】 醉酒驾车酿悲剧!

时间:2023-11-29 1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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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窗】 醉酒驾车酿悲剧!

如今,各式各样交通工具便利着人们的生活,不断增长的机动车数量给交通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其中,“酒驾”就是与交通事故联系最紧密的热词之一。

典型事故曝光

7月30日05时18分左右,陈某驾驶粤VZ****号小型轿车从掲阳市区望江北路往东山方向行驶,途经广东省揭阳市进贤门大道榕东办事处梅兜社区路口(渔湖中路桥)时,与行人魏某发生碰撞,造成魏某当场死亡和粤VZ****号小型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驾驶粤VZ****号小型轿车逃离现场,陈某于当天6时许到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查取证证实,驾驶人陈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73.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事故责任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之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蜀黍提醒

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揭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驾车出行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对酒驾醉驾毒驾勿存侥幸心理,坚决拒绝,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via:揭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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