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保障沙阎路东风村群众出行安全和该区域的环境卫生,柴桑区政府作出沙阎路东风路口至江洲大道路口禁止核载1.5吨以上大型货车通行的规定,并在该路段设置货车禁行抓拍系统(设备安装位置在沙阎路江洲大道路口南路口处)。
望广大货运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保障城区广源小区支巷和闽华小区支巷的路面通行秩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该路段的堵塞情况,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庐山西路广源小区支巷(区公路局对面支巷)及庐山西路闽华小区支巷(区长运车站对面支巷)设置违停抓拍系统,对违停车辆予以抓拍。
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六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通告予9月1日开始实行。
柴桑区公安局交管大队
8月20日
本期编辑:胡耀芳
审核:刘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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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在沙阎路江洲大道路口南路口处设置货车禁行抓拍及在庐山西路广源小区支巷及闽华小区支巷设置违停抓拍系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