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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 校园贷款主题班会记录流程(八篇)

时间:2020-10-05 08: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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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 校园贷款主题班会记录流程(八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一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地:_____。

被申请人:__,_,_族,__年_月_日出生,住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__人民法院于__年_月_日作出(_)_民终字第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人民法院在__年_月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__元、违约金__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元和财产保全费用__元。申请人以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年_月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_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有限公司

__年_月_日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二

甲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邮编: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消费借款,乙方提供协助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服务

第一条服务内容: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房屋抵押消费借款申贷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借款申请手续。

第二条服务完成:甲方向银行申请借款成功,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经完成。

第二章借款

第三条借款申请: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拟借款额度及借款年限,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第四条发放借款:经被申请银行批准借款后,甲方房屋实现抵押及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发放借款。

第五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整。

第六条借款年限为____年。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

第八条定金: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人民币_____。借款申请成功后,此定金抵作服务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全部借款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借款申请手续,如果甲方借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条若因甲方过错致使甲方借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使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借贷申请,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当日,将剩余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由于借款的成功与否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质、银行政策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故乙方并不对此借款成功给予承诺。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需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一条逾期支付定金与服务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办法: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签定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额清偿到期债务,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本合同签定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付款方式:

定金、服务费由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三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签订:

(1)(注册登记编号:),根据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借款人”,包括其继受人);

(2),地址位于,作为提供贷款的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或“贷款银行”,根据上下文内容可包括其继受人和受让人);和

(3)公司(注册登记编号),根据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包括其继受人)。

鉴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请求,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总计不超过美元(us$)的定期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且为此公司保证人同意按本协议规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证、声明和承诺以及公司保证书。因此,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另有定义的以外,以下用语具有以下含意:

1.1.1“适用法律”包括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新加坡、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宪法、条约、法令、各级立法、普通法、惯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转让契约”包括保险单转让契约、销售收入转让契约、租金收入的转让契约和贷款人凭其自主决定而不时要求的其他转让契约;

1.1.3“保险单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按照本协议附件a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保险单(及保险单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保险单转让契约;

1.1.4“租金收入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或按照本协议附件b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5“销售收入的转让”是指将按照本协议附件c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契约;

1.1.6“提款有效期”是指有关贷款额度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月或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贷款额度被全额提取的期间,以较早者为准;

1.1.7“工作日”是指除星期

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国和纽约市银行及外汇交易市场通常开门营业之日;

1.1.8“公司保证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按照本协议附件e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证书,包括对其不时作出的修改、变更或延期;

1.1.9“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5.1款规定开始提款之日(无论提款是否实际发生);

1.1.10“提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已经或将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体根据条款加以规定)的贷款额度项下的款项;

1.1.11“提款通知”是指经借款人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人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按照本协议附件“f”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一份或多份请求提款的通知;

1.1.12“违约事件”是指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

1.1.13“贷款额度”是指贷款人将根据本协议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不超过本金总额的贷款额度;

1.1.14“最后还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满十二

(12)个月之日或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而绝对自主决定的其它日期;

1.1.15“债务”是指根据本协议第12.1.5款规定,借款人对任何第三方所负担的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或责任;

1.1.16“保单”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属设施、装修、装璜、商贸设备和所有为经营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财产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自费投保而取得的保险单证,其保险范围包括上述财产全值或贷款人决定的价值就火灾、偷盗、雷击、意外、暴乱、破坏、灭失、贬值或贷款人不时决定的其它风险;

1.1.17“付息日”是指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计息期”是指根据下述规定所确定的每一连续期间:

1.1.18.1与提款有关的第一个计息期应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间或贷款人选定的其它期间;

1.1.18.2其后的每一计息期应是自前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个月或六个月期间或贷款人选定的其它期间;

1.1.18.3如果一个计息期被延长或被缩短,则下一个计息期应当如同前一计息期不曾被延长或缩短而仍于其本应到期之日结束,除非下一个计息期本身也被相应地延长或缩短;

1.1.18.4任何超越最后还款闩的计息期应被缩短至该最后还款日结束;

1.1.19“贷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一时间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偿的贷款额度的本金总额或(视协议的具体规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一时间借款人尚未清偿的金额数目;

1.1.20“月”是指自某一个日历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个日历月的同日(含该日)止的期间,但是

(1)如果该期间自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起而该工作日在下一个日历月没有相应日,则该期间应于该下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

(2)如果该同日不是一个工作日,则该期间应于该同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结束,但是如果该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则该期间应于该同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结束。

1.1.21“抵押协议”是指已经或将由抵押人按照本协议附件g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被称为“抵押”的担保文件;

1.1.22“抵押物”在本协议内的定义与抵押协议内“抵押物”的定义相同;

1.1.23“抵押人”在本协议内的定义与抵押协议内“抵押人”的定义相同;

1.1.24“基本利率”是指贷款人不时确定的该时所用的美元基本贷款利率;

1.1.25“本金总额”是指金额不超过美元(us$)的本金总额;

1.1.26“潜在违约事件”是指随着时间流逝和/或发出通知便将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

1.1.27“有关机构”包括根据适用法律有权主管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任何事宜的,或与由该等事宜发生或有关该等事宜的争议的解决相关事宜的任何司法的、政府的、或行政的机构;

1.1.28“有关司法管辖区域”是指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和/或本协议和担保文件中任何条款和条件的履行和执行发生于其中的新加坡、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域;

1.1.29“租金收入”是指按照贷款人同意的条款出租商店而不时获得的租金收入;

1.1.30“销售收入”是指因本协议附件1所规定的油或油类产品的销售而应付给借款人的销售收入;

1.1.31“担保文件”是指下述文件的所有或部分(视上下文情况而定):

1.1.31.1抵押协议;

1.1.31.2公司保证书;

1.1.31.3保险单转让契约;

1.1.31.4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31.5销售收入转让契约;

1.1.31.6为担保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而根据要求不时签署的所有任何其它或另外的担保文件;和对上述担保文件不时作出的修改、补充和变更;

1.1.32“担保权益”是指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抵销或任何其它所设定或发生的担保权益,连同任何赊购、权证留置、出租、出售及转购买或其它类似安排;

1.1.33“商店”是指本协议附件h规定的商店和办公室;

1.1.34“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指有关一个具体的期间,由贷款人所决定的年利率(该决定将是决定性的),该利率应是由贷款人选定的两家主要银行(包括一家日本银行和一家欧洲银行)各自就与需要决定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之款额和/或期间相同的款额和/或期间,在预定提款日或为本协议之目的需要计算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之日(下称“利率确定日”)前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大约11时(新加坡时间),在新加坡银行同业市场上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该等利率显示在路透社通过其监控服务系统或任何相应继承者所提供的“sibor”屏页,下称“路透社显示屏”内)的平均值(经必要的四舍五入形成1/16%的完整倍数);但是如果在需要计算利息的任何期间的任何利率确定日,(a)在相关时间在路透社显示屏上为该期间只有一家银行或没有银行提出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报价,或者(b)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的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按照贷款人的判断,明显不正确,那么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就任何该等期间而言,应是两家主要银行在新加坡银行同业市场上就该期间就与提款额或贷款额或按本协议之目的需要确定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款额同等的金额,按照贷款人的要求于相关的利率确定日上午大约11时(新加坡时间)向贷款人分别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平均值(如上进行四舍五入),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做法提出报价的主要银行少于两家,那么利息的利率将按照第20.4款和第20.5款的规定确定;

1.1.35“美元”是指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货币。

1.2如所用词句属单数,则应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1.3本协议中的条目编号和标题只为参考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1.4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提及的“条”、“段落”和“附件”应被解释为本协议的条、段落和附件。

1.5在提到法律规定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不时经过修改、重新制定之法律的规定。

1.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提及的时间都应该是指新加坡时间。

1.7除非另有规定,在提到本协议、担保文件或其它任何文件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经过修改,变更、更新或补充并于该时有效的版本。

1.8贷款标准条件和条款(请见附件j)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不适用该标准条件和条款或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与该标准条件和条款相矛盾(但仅限于该等矛盾之处)。

第二条贷款用途

2.1借款人应将贷款额度用于流动资金需求。

2.2借款人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全部贷款,但贷款人并无义务确保借款人将贷款额度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第三条前端费

除非贷款人另有指示,借款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之内且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提款日之前向贷款人支付金额为美元(us$)的前端费(不论借款人实际提款的数额是多少)。如果没有发生任何提款,借款人仍应在提款有效期期满之前支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先决条件;贷款额度将在符合下述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提供给借款人:

4.1于贷款人已经收到(或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将在可以获得之时即时收取,或贷款人根据当时情况放弃收取)格式和内容均令贷款人满意的所有下述各项之时:

4.1.1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k的格式签署的借款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1.1借款人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额度;和

4.1.1.2借款人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提款通知、担保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并发出和/或接收为贷款而不时要求或急需的该等通知、要求或其它联络;

4.1.2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l的格式签署的公司保证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2.1公司保证人提供公司保证书;和

4.1.2.2公司保证人适当授权的代表来代表公司保证人签署本协议、公司保证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3经适当签署证实的按本协议附件m的格式签署的抵押人和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一份,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须授权:

4.1.3.1各公司提供抵押(如需要)、保险单转让和租金收入转让;和

4.1.3.2各公司的适当授权人代表该公司签署抵押协议(如需要)、保险单转让契约和租金收入转让契约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4本合同第4.1.1.2款,第4.1.2.2款和第4.1.3.2款提及之人物的一套签字样本(经各公司的两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和一位秘书或根据法律被授权的其他人签署证实并附于本协议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提及之各公司的注册证书和董事会决议);

4.1.5经签署证实的有关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和注册证书和章程(包括至今为止的所有变更)的复印件各一份;

4.1.6按照本协议附件a、b、c、e、g的格式经合法签署,并完成了印花税贴花(如有)、登记和提交的担保文件及有证据证明:

4.1.6.1在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设立之前,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者和受益人;

4.1.6.2在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设立之前,抵押物上并没有被设定任何在先的负担;

4.1.7按照本协议附件d的格式经合法签署、完成印花税贴花(如有)、登记和提交的授权委托书;

4.1.8由贷款人所接受的具有合法资格的独立估价师出具的证明抵押物价值不少于港元并为贷款人满意的关于抵押物的估价报告原件一份,该估价报告应在本协议签署前十五日内向贷款人出具;

4.1.9由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公证机构和/或律师事务所按贷款人接受的格式和内容签发的法律意见书;

4.1.10证明有关本协议和/或担保文件和/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所规定事项所要求的任何有关机构的批准和/或授权均已获得的令贷款人满意的证明文件;

4.1.11经签署证实的所有关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和履行所必须的政府备案或登记和批准/或授权得以完成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需,该等文件应经翻译并合法公证)及关于使本协议和担保文件以及借款人在该等文件项下的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而所必须的所有备案、登记和其它手续已经或将被完成的证明;

4.1.12保险单原件;

4.1.13已为借款人接受的年月日的贷款意向书的复印件一份;

4.1.14贷款人所接受的关于借款人所有贷款的详细情况的披露;

4.1.15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的附属企业和关联公司(或其所在国法律所规定的类似机构)经审计的有关该等期间的财务报告(凭贷款人的要求);

4.1.16有关借款人的财务和商业及贷款人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权状况、管理机构等);

4.1.17本协议签署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之前贷款人向借款人合理要求的有关本协议所规定之任何事项文件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须经签署证实)。

4.2于下述条件得以满足之时:

4.2.1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签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之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条款执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动、条件和事宜均已严格并适当地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完成和发生;

4.2.2借款人没有违反任何其所作的承诺或本协议的规定,且本协议中所有的声明和保证仍是真实,准确的,也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和

4.2.3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4.3如任何转让契约因尚未存在合同,帐面债务或保险索赔权或者因根据适用法律的任何原因而可能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借款人承诺应在该等合同、帐面债务或保险索赔存在后立即不时或在贷款人决定的时间签署或重新签署或促使他人签署该等转让契约,并且应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或确保完善该等转让契约欲设立的担保。借款人进一步承诺将不会签署含有任何禁止或阻碍将有关收益转让给贷款人的合同(该等合同的收益将成为转让契约的标的),并且借款人将促使抵押人也不会签署此类合同。任何未能履行本4.3条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将构成本协议12.1.5项下的违约事件。

第五条提款

5.1借款人应在提款有效期内在贷款额度项下一次性地提款。任何在贷款额度项下未被提取的数目之额度应被自动取消,除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依其自主决定对超过一次的提款予以同意。

5.2借款人应最迟在预期提款日的五

(5)个工作日之前将提款通知交给贷款人。

5.3提款通知中应按照本协议附件“f”所述将有关细节具体列出。

5.4提款通知只有在贷款人确实收到时才生效。

5.5提款通知应构成借款人的一份确认函,确认至今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及所有声明保证在任何事实方面仍然保持真实、准确。

5.6提款通知一经贷款人收到即为不可撤销,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提款通知的规定来实现提款。

5.7借款人同意,如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前端费,贷款人可以从提款通知项下未被提取的款项中将该笔前端费予以抵销,该等抵销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扣减到期未付的贷款。

第六条本金归还

依据本协议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规定,除非贷款人按其绝对自主确定之条款和条件另外作出书面同意,所有的贷款应在最后还款日被一次性全额付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如果借款人在预定的提前还款日不少于三十

(30)天前给予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可以向贷款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发生的利息和所有其它的应付款(包括按照本协议第6.5款规定计算出的金额数目);假设预定的提前还款日总是相关计息期的最后一天。

6.2提前归还的是部分贷款时,提前还款的数额最小应为美元(us$),或为美元(us$)的完整倍数。任何提前还款都应采用本协议第6.1款规定的方式归还。

6.3借款人根据本协议第6a.1款规定签发的任何提前还款通知都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有义务按照该通知提前还款。

6.4除非贷款人另有书面同意并指示有新的条款、条件,所有已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可再提取。

6.5在提前归还贷款的全部或部分的同时,借款人应就任何在最后还款日之前生效的提前还款,按照提前归还的未清偿贷款之余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贷款人支付费用。

第七条利息

7.1借款人应在每一付息日按本协议第7.2款规定的有关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尚未清偿的贷款之利息。

7.2适用于任何计息期的利率应等于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的年利率或等于贷款人按其绝对自主确定的适用于该计息期的其它利率。

7.3应付的贷款利息金额应以美元支付,并应以每年三百六十天为基础按照实际天数逐日计算。计算实际天数时,应将前一个付息日(而非付款日)包括在内。

7.4对于贷款本金连同所发生的利息和于本协议规定之到期日应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项,应凭要求支付额外利息(不论判决前或判决后),该额外利息应自应付之日起至该等本金利息或其它应付款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本协议第7.2款规定之相关贷款利率加上百分之五(5%)所得出的利率逐日计算。借款人承认,前述应付的额外利息真实地代表了贷款人因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和责任而将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7.5贷款人关于适用任何时间的利率的证明和到期应付利息的金额应是无误的、确定的,并是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

第八条支付

8.1所有由借款人按照本合同任何条款支付的款项,不论以本金、利息或费用或其他款项,均应按下列顺序用于下列目的。

8.1.1首先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任何应付给贷款人和担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项;

8.1.2其次用于偿付与本合同和担保文件有关或在收取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或执行本合同或担保文件的任何条款中发生的贷款人和担保代理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应全额偿付的法律费);

8.1.3第三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应付的利息;

8.1.4第四用于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任何人所打算的款项用途均须服从上述支付顺序。

8.2借款人对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应在到期日上午时(纽约时间)之前,通过该日的清算方式,贷计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帐号)或贷款人不时以书面方式指定的纽约或其他地方的其他银行的其他帐户。

8.3如果按照本合同的任何应付款项在一个非工作日到期应付,则该等应付款项应于该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支付,除非该等下一个工作日属于另一个日历月,在该等应付款项应在紧接该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并且所有利息的支付应作相应的调整。

8.4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和担保文件的所有支付,不论作为本金、利息、费用或其他款项,都不得有冲抵并且不得以支付任何性质的现在或将来施加的税费为由而有任何扣除或预留。如果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的法律,借款人被要求从支付中进行扣除或预留,在该等扣除和预留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不超过借款人的最低法律责任并且应付给有关管辖区的有关机构的条件下,则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应予以必要的增加,以确保在作了扣除和预留后,贷款人能收到如同没有作扣除或预留的全额。

8.5借款人应在有关管辖区适用法允许的期限内汇付该等扣除和预留款项至有关管辖区内的有关机构以免于罚款。

8.6借款人应在汇付前述扣除和预留后十四天内或一有机会(以后者为准)将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该等扣除和预留的正式证明或贷款人要求的其他任何书面证据递交给贷款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全额补偿贷款人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任何款项有关而向贷款人征收、要求或请求的税费(但对贷款人整个净所得税费除外)及因任何该等征收、要求或请求而引起的成本开支、费用和责任。

8.7借款人在此承认根据本条应付的额外的金额不应视为利息而应视为预先同意的补偿。

第八条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

8.1借款人应保证发给相关第三人书面指示,以将销售收入和租金收入直接付至上述第8.2款规定的借款人的帐户内或借款人不时指定的此类帐户内。如果无论何种原因借款人收到有关租金收入,借款人应作为贷款人的信托人持有该等收入并立即将该等收人直接付至本协议第8.2款规定的借款人的帐户内或按贷款人确定的方式付给贷款人。

8.2本协议第8.1款的规定无论任何不会影响贷款人在各个转让契约项下从相关的应支付该等收入的第三人处直接获得该等收入的权利。

第九条连续担保

9.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连续担保,对本协议项下贷款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的归还和补偿及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论其为明示或暗示)的履行予以担保。借款人承诺在提款日或之前提供或督促提供以贷款人为受益的担保文件。

第十条声明和保证

10.1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作出声明并保证,该等事关贷款额度的声明和保证如下.

10.1.1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分别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有充分合法权利拥有其财产,经营其现时经营之业务。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向贷款人全额付清所有贷款和发生的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后才可以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法律保持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

10.1.2借款人已发行并足额出资的全部股份的总额是,并将持续保持不少于人民币元(rmb),而且该等已发行并足额出资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90%)应全部并绝对是,并将持续为公司保证人所持有。

10.1.3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提交和履行都是在有关各方的法人权力范围之内的,且并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对有关各方有约束力的契约性规定或任何相关各方的章程之规定;

10.1.4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根据其各自条款和条件为当事人设置了具有约束力的可执行义务;

10.1.5在本协议、担保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签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之义务成为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条款执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动、条件和事宜均已严格并适当地按照适用法律进行,完成和发生;

10.1.6除了已书面通知贷款人的以外,在有关机构不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的实际、或有威胁性的诉讼(该等诉讼对借款人不利的判决可能会实质性或负面性地影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或损害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实质性地开展现时经营之经营的权利,或影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按照贷款协议和/或担保文件该等条件和条款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10.1.7除了已书面通知贷款人的以外,借款人没有任何其它借款;

10.1.8就借款人所确知和所确信,没有人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聘用接管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或类似人员来接管或解散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或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置于司法管理人的管理之下;

10.1.9借款人是其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财产和资产唯一的受益所有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任何时候,该等财产和资产将受担保文件中设定的抵押、担保负担或其他债务负担的约束,并且借款人就其财产和资产享有的所有权、权利、利益和权益将不受任何质押、抵押、担保负担、留置权、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债务负担的限制,但根据担保文件设定的或已向贷款人书面披露的除外。

10.1.10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已完成了法律要求的所有纳税申报,并付清了所有税费、评估费、费用以及针对其任何财产、资产、收入或特许权的其它政府收费;

10.1.11每一所需的、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有关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均已从有关机构、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的股东或债权人处获得并将保持全面有效;

10.1.12借款人没有任何进行中的、悬而未决的、或就借款人所知,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仲裁案或行政争议案:

10.1.12.1会限制本协议、抵押协议和公司保证书的签署、限制借款人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抵押人行使抵押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抵押协议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公司保证人行使公司保证书项下的权利和/或履行其在公司保证书项下承担或所负的义务;

10.1.12.2已经或可能对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或前文提及的各方及其附属企业均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10.1.13本协议第4.1.15款和第11.1.12款规定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是按照新加坡现行有效的通用的会计准则和实践完成的,该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真实、清楚地反映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证人在该等报表完成时的财务状况。

10.1.14本协议第10.1.13款所述的财务报表内记载的各公司的财务状况至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10.1.15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证人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都未被授权豁免于诉讼、执行、查封或其它司法程序,它们对本协议、抵押协议或公司保证书的签署、根据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行使和对义务的履行都将构成为私人和商业目的而进行、履行的活动。

10.1.16借款人向贷款人书面发出的本协议附件1项下的或与公司保证人有关或与将转让的关于租金收入和销售收入的契约有关的及有关本协议或担保文件谈判的任何信息、证明或报告中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内容中起实质性作用的事实,在该等证明、报告被提交或该等信息被提供时均是真实、非虚假的,并且在该时,该等信息、证明或报告中也未遗漏任何足以对贷款人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的利益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实;和

10.1.17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未得到救济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潜在违约事件;

10.2公司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本协议第10.1款所述的关于公司保证入或公司保证书的事项均是真实和准确的。

10.3本协议第10.1款和第10.2款所述的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签署后均将继续保持正确并被全面遵守。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在此向贷款人声明和保证上述声明和保证将保持真实和准确,并被全面遵守,直至贷款、由此发生的利息和其它应付的款项均被全额付清。

第十一条承诺和保证

11.1借款人进一步向贷款人承诺和保证:

11.1.1借款人应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立即通知贷款人;

11.1.2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但不应不合理地拒绝给予该等同意),借款人不得:

11.1.2.1采取计划、安排或其他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重组或兼并,或同意、批准、容许对其出资之所有权进行任何变更,或对其出资之任何部分进行转让,或对其尚未出足之资本的任何部分进行出资或分配;

11.1.2.2向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提供放款,或订立、设定任何保证或作补偿承诺(但正常业务经营除外),从而使其自身直接、间接或附带地就其他个人、公司或企业的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1.1.2.3非经贷款人同意,向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或任何个人借款或寻求借款,并且,在此期间,贷款人将可以取消对借款人此时的所有贷款;

11.1.2.4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其全部或部分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财产、资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业务经营除外);

11.1.2.5除已向贷款人书面揭示的,担保文件(如有)项下构成的,以及根据本合同所设置的担保负担之外,对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财产、资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并且

11.1.2.6在任何会计期间宣告,支付或作任何分红或其他分配,不论是对收入或资本性质的,也不论是以现金或类似形式:

11.1.2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努力促使抵押人不得:

11.1.2.1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以及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饭店业务经营除外);

11.1.2.2出售、出租、许可、让渡,转让、让与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以及抵押、质押、转让、阻碍或许可留置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之装修、装饰、配套设施及所有其他与饭店业务经营有关的财产(无论该等财产为何种形式,也不论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饭店业务经营除外;

11.1.3借款人保证,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所欠之款项总额在任何时间将不超过抵押物价值(其价值依本协议11.1.4确定)与任何其他不时为担保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所负债务而提供给银行的财产(转让契约除外)之和的15%;

11.1.4借款人应不时地自费应银行的要求,向银行提供由银行认可的合格的和独立的评估者关于抵押物及其他不时提供给银行的担保财产的评估报告;

11.1.5借款人应始终按照与其同类业务的公司通常选择的险种、保险范围,自费就其财产、资产向有信誉的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投保,(特别地,保持保险单证)并且规定保险人须至少提前一个月给予借款人及银行终止通知否则其不得终止该保险;

11.1.6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持续期间内,保持其法人地位之存在,并由其合格的员工按照高水平的财务和管理标准,根据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开展经营业务,处理事务;

11.1.7借款人应努力使法定的资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任何变化,除非经贷款人同意;

11.1.8借款人应努力促使对它的任何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从其股东、公司保证人或关联公司获得的贷款)不被保证,并且以贷款人决定的方式后于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对贷款人之债务偿付,并且没有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对此类贷款作任何偿付;

11.1.9借款人在任何时候都应保持其负债与有形净资产的比例为2.1;

11.1.10只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发生的利息或其它任何款项应付而未付,借款人应及时、适当地对所有针对借款人及其财产、资产的税费、估价费和政府税费,在开始罚款之日前,予以支付,除非就该等税费的支付借款人将通过适当程序提出异议(如果依法律规定已划分出足够的备用金额);

11.1.11借款人应按照对其自身、其经营或其财产具有约束力的所有适用法律的规定开展业务,并应使其财产和资产均处于良好的状态;

11.1.12只要贷款本金尚未全部归还,借款人应:

11.1.12.1于每一财政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九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交借款人前六个月之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11.1.12.2于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一百八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交借款人的董事会报告、该财政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该等有关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须经一家国际著名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须为贷款人所接受)审计并证明无任何不利影响;和

11.1.12.3随时根据贷款人的合理要求,向贷款人提交可能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后果的信息;

11.1.13借款人应在任何担保文件不能或停止发生全部效力,或不能继续生效,或被终止,或存在争议或危险,或将成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任何时候,在贷款人的要求下向贷款人提供、提交额外的担保;

11.1.14借款人应保持其良好的法人地位,并应保持其经营业务的良好现状。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以维持、保护所有在其经营中用到的或有用的特权、商品名称、专利权和其它的独占权。

11.1.15下列事件一旦发生,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11.1.15.1发生在借款人和有关机构之间的有关税费、税款、费用、捐款或其它类似费用的任何实质性纠纷;

11.1.15.2发生任何影响、威胁到借款人经营活动继续、正常进行的实质性劳动争议;

11.1.15.3因任何灾祸引起借款人的财产或资产遭受损失或损害,据最初预计,修复或重置该等遭损害的财产或资产的费用将超过美元;和

11.1.15.4发生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且涉及的债权总额超过美元的诉讼或类似程序(无论该等程序是送达传票或是查封、扣留财产、资产);

11.1.16借款人应同意或促使有关各方同意贷款人或其指定代表进入借款人的任何营业场所,视察了解借款人的业务情况,并且检查不论置于何处之所有帐目、记录资料及报表,并且借款人须负担因之发生的所有法律或其他与该检查有关的成本、费用或花费。

11.1.17为使本合同和担保文件充分有效或为充分保证和落实根据本合同和担保文件贷款人所拥有的权益、权利、补救措施,借款人应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采取或使他人采取贷款人合理要求之行动措施,和/或签署贷款人合理要求的文件。

11.2公司保证人进一步向贷款人承诺和保证:

11.2.1公司保证人将根据11.1.12条款提供其财务及其他报表;

11.2.2公司保证人应不断保持其负债与有形净资产的比例为2:1;

11.2.3只要贷款本金尚未全部归还,公司保证人应保证其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违约事件

12.1违约事件应包括下述内容:

12.1.1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利息、费用或其它应付的任何款项;或

12.1.2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或者不能或将不能履行任何其已接受的义务及任何其因签署、提交本协议或公司保证书而作出的承诺(但未能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情况除外),并且在贷款人将该等违约事件通知给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未对此采取补救措施;或

12.1.3借款人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或公司保证人在公司保证书中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根据本协议提交的任何证明、声明是不真实的或不正确的,或在任何实质性方面已不再真实或正确;或

12.1.4借款人未经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停止付款或终止、意图终止其业务或主要业务的经营;或

12.1.4不论任何原因抵押协议、公司保证书或任何的转让契约已被或将被撤销、成为废除、不能执行和/或无效;或

12.1.5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的任何超过五万美元(或以其它币种表示的与其等值的金额)的债务,未能在期满日予以归还,或者由于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违约的任何原因而成为或被宣告为在期满日前提前应付;或

12.1.6借款人或公司保证人做了任何事或未作做任何事,以致在贷款人看来,借款人和/或公司保证人其时将无法根据本协议规定对贷款人归还其对贷款人应付的欠款;或

12.1.7如果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转让,或为了债权人利益而与之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或

12.1.8有关机构已就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解散、破产、经营、重组、重建、清算事宜或根据任何协议或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有关机构为接收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为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指定接收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托管人或其他人员的事宜,通过了生效的决定,提出了请求,或已开始进行类似程序,或者已作出了正式的决议;

12.1.9一项担保负担占有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已被指定了一个接收人,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财产全部或部分正被扣押、执行,并且上述情形未能在自该等占有、指定接收人或扣押、执行发生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被消除;

12.1.10借款人违约未能支付任何其他债务的本金或利息或者违约未能偿付任何其他到期债务或因违约而被宣告为提取到期的债务;

12.1.11任何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履行本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授权、批准或同意已被撤销,或已以不同于银行可以接受的方式变更;或

12.1.12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营业资产、财务状况发生了变化,以致据贷款人合理判断,这将实质性地影响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分别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能力;或

12.1.13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不能遵守,履行或实现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所负担的任何义务,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遵守、履行或实现本协议或任何担保文件中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的行为将成为不合法;

12.1.14任何人采取了措施,意图对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字公司、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的全部或重要财产、资产进行查封、强制征收、征用或国有化征收;或

12.1.15存在任何针对借款人的、现时的或悬而未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约束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证人对本协议或担保文件项下任何权利的行使和/或根据本协议或担保文件对任何义务的履行或实现;或

12.1.16未能履行上述第4.3款的义务;或

12.1.17发生了任何根据有关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规定与本协议第12.1.

8、12.1.9和12.1.13款所述违约事件引起的结果类似、相似的事件。

12.2尽管有本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其它规定,在无损于贷款人根据适用法律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救济手段的情况下,如果因任何原因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无论该等违约事件的发生是故意的或是无意的,是受法律实施或其它原因影响而发生或引起的),贷款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的行动:

12.2.1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宣告贷款本金、发生的利息和借款人根据本协议对贷款人的所有到期(或将到期)的欠款立即到期应付。贷款人可立即,而无须另外通知就有权要求借款人对上述款项予以支付;和

12.2.2贷款人应有权立即行使其在任何担保文件项下的权利。

12.3贷款人没有义务就借款人因贷款人行使或实现根据本协议、担保文件或任何适用法律其所享有的权利而遭受的非故意损失承担责任。在无损于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的前提下,借款人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因发生违约事件和/或如前所述的宣告贷款立即到期应付引起或相关而承担、遭受或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法律服务费或其它费用(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在清算或为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实现、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筹措款项过程发生的任何利益损失的全部或部分)。在没有任何明显错误的前提下,贷款人因此而出具的证明应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的,并应成为借款人债务之事实和数目的确凿证据。

第十三条适用法的改变

13.1如果因有关机构颁布任何法规(不论其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使任何适用法律或法律解释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或很明显将导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履行义务的行为将成为不合法或无法履行时,则

13.1.1当借款人收到贷款人关于上述事件的通知时,贷款人应诚信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避免上述事件所引起的后果发生;

13.1.2如果贷款人能够避免上述事件引起之后果的发生,借款人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因违约事件或与违约事件有关而发生、承担、引起的任何责任、义务、损失(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贷款人收到的和应收款项的数目与据贷款人的合理判断实际应收到的款项数目之间的减少的差额)、损害赔偿金、罚款、作为、经判决的债务、诉讼请求和费用(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贷款人因作出、实现、履行该贷款而发生的任何费用的增加)、贷款人为避免违约事件之后果的发生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费用和其它支出;和

13.1.3如果贷款人未能在收到借款人通知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采取行动避免违约事件之后果,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至还款日止)已发生的利息、其它所有应付的款项和用以补偿贷款人由该等还款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无损于前述的情况下,包括在清算或为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实现,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筹措款项过程发生的任何利益损失的全部或部分)的必要款项。

13.2如果任何适用法律或其法律解释因有关机构发布任何法规(无论该法规有无法律的效力)发生了任何变更,而该变更将:

13.2.1改变就贷款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或费用时的计税基础;或

13.2.2针对贷款人的任何财产、他人在贷款人持有之帐户或贷款人自身的帐户或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征收、更改储备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或认为该等储备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是可适用的;或

13.2.3为贷款人设置有关贷款本金数目、贷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项的任何其它条件和限制;并且,上述任何事项导致贷款人作出、实现、提供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导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已收到的和应收的款项数目得以减少,那么一旦有上述事宜发生:

13.2.4贷款人应立即将该等事宜的发生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13.2.5借款人应在收到上述13.2.4款中提到的通知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人一定款项,该等款项的数额应足以补偿贷款人因该等额外的费用或减少的数额而遭受的损失(损失自该等费用发生之日或数额减少之日起计算);

13.3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的有关本条款项下任何应付额外款项的通知应是确定的、决定性的并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并应成为借款人债务之事实和数目的确凿证据。

第十四条放弃

14.1贷款入可以不时地于任何时候,无条件地或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放弃对借款人违反本协议任何承诺、保证、规定、条款、条件及其任何更改的违约予以追究,但贷款人的该等放弃将不会影响或损害到其权力、权利和要求履行的法律救济手段;而且双方同意并明确表示贷款人任何时候对借款人任何欠款的支付请求的放弃或疏忽或展期和任何时间上的优惠将不会对贷款人此后任何时候据相应条款向借款人追究构成任何损害或影响。本协议中关于贷款人权利和补救手段的规定是属于非排他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手段。

14.2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因贷款人给予或同意给予任何有义务支付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人于时间上或其他优惠而被解除或损害,也不因贷款人所接受的变更法律的适用或变更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补救手段的安排或和解而被解除或受损害。

第十五条继受和转让

15.1本协议的贷款人、借款人及贷款人的继受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应受本协议之约束,同时享有本协议之权益。借款人在本协议和担保文件项下作出的所有承诺,协定,声明和保证都不受与此有关的转让的影响。

15.2只要不给借款人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和/或义务,贷款人可于任何时候将其根据本协议及担保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之权利,利益、义务、责任让与或转让。借款人无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并应保持其适当的、及时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15.3贷款人可于任何时候或不时地就其所知向可能与之订立合同的潜在的受让人透露有关借款人的有关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根据本协议获得。

第十六条费用和开支

16.1借款人应凭要求立即支付:

16.1.1因本协议、担保文件及本协议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管理和登记所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支出和其他收费(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包括印花税和律师费(应全额补偿);和

16.1.2因追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所发生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担保文件或本协议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承诺、规定、条件或条款所发生的,或因借款人迟延或忽略支付与本协议、担保文件或任何附件有关的印花税或其他税费所发生的所有律师费(应全额补偿)和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印花税和其他税费。

16.2本协议规定的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新加坡消费税(若有),该等消费税应由借款人承担。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将征收的消费税支付给贷款人,此外,应全额补偿贷款人在任何时候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消费税。

第十七条通知

17.1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均以书面形式或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17.1.1致贷款人;电话号码;电传号码;传真号码;收件人。

17.1.2致借款人;电话号码;电传号码;传真号码。

17.1.3致保证人;电话号码;电传号码;传真号码。

17.2对于所有通知、证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联络,如通过预付邮资挂号邮寄,在寄出七个工作日后视为收讫。如直接交付或通过电传或传真,则在交付时或在发出后视为收讫;但是如果上述交付或发出之日并非一个工作日,则于紧接着的下一个工作日视为收讫。任何发给贷款人的通知、证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联络应于贷款人实际收到时(如果发出时为工作日而且是在贷款人的营业时间内)作为收讫。

17.3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或其它联络和所有需要送达的文件或以英文书就或附有经核实的英文译文。如果英文文本与其他语言的文本存在冲突,英文文本优先。

第十七条抵销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任何分支机构处所持有的帐户中,将借款人拥有的任何款项(无论是否到期)用于抵销根据本协议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为此目的,借款人并授权贷款人可以按贷款人自己当时通用的兑换率将上述款项兑换成其他货币用以清偿。贷款人并无义务行使本条款给予它的权利。

第十八条债务证据

在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中,贷款人的一名适当被授权的官员出具的经签署证实的有关本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陈述,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是决定性的、对借款人有约束力的,并且是事实和应付款项的决定性的证据。

第十九条进一步保证

为避免疑问,当贷款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根据本协议已提供、设立或将提供或设立的担保以及在本协议签署时已签署、交付或生效的担保文件或在本协议签署、交付或生效后可能签署的担保文件充分有效时,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书面要求下,承担所有费用,立即订立、签署、履行或使他人订立、签署、履行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协议、保证、转让、文件、抵押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贷款人之权利

20.1虽然贷款人现时同意贷款在提款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持续有效并且尽管本协议中另有其他规定,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绝对的权利随时终止或变更本贷款的条件,而无需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损失、责任或费用。贷款人有权鉴于下述情况随时终止或变更贷款条件:

20.1.1贷款人自主认为通行的国家、国际、国内的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形势将影响借款人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0.1.2贷款人自主认为通行的国家、国际、国内的货币、金融、政治或经济形势或其他类似的或适用的法律实施、变更,将使得贷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成为不合法或不实际;或

20.1.3贷款人认为由于任何形式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规定、借款人的任何重大的运作或金融状况的不利变化)将使得贷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成为不合法或不实际。

20.2在前述第20.1条款的规定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并且即使本协议有其他任何规定,借款人在此承诺自提款经过一年后,贷款人有决定自主的权力终止贷款而无须说明理由,也无须承担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20.3一旦贷款根据本协议上述第20.1和20.2之规定终止,本协议之12.2和12.3款将稍作修改而适用。

20.4如贷款人依其绝对自主之考虑,判断由于通常影响到新加坡同业银行或外汇市场的因素之原因而没有充分和合理的方法查明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提款在计启、期内适用的利率时,贷款人将立即向借款人发出该等判断的通知(“决定通知”)。

20.5如果相应之决定通知在一次提款通知送达之后而在相应之提款之前,借款人则有权于原定提款日上午之前(新加坡时间)任何时间以电报或传真方式,撤回提款通知,从而此次提款将不予执行。如果借款人没有撤回提款通知,或者相应之决定通知针对已提取的提款发出,贷款人和借款人将根据诚信协商决定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利率、计息期、付息日以代替本来应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和第七条决定的利率、计息期和付息日。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在决定通知发出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无法就利率、计息期和付息日达成一致意见,贷款人将立即给出利率、计息期、付息日(其将是对借款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所有这些将从决定通知发出针对的计息期的开始之日生效,利率为借款人筹借该项提款的成本再加上1%的年利率。借款人应以根据上述内容确定的利率和付息日就该项提款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货币补偿

如根据任何适用法律,任何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对贷款人的支付(无论是否根据任何裁判、法庭命令或他)不能以所欠之货币(“要求货币”)支付或清偿,且如支付之款项以贷款人最终决定之汇率转换为要求货币的金额少于依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之款额,借款人将有独立的义务,补偿贷款人此差额并使其不受损害,贷款人也将有进一步独立的诉权要求借款人补足该差额。

第二十二条法律及司法管辖

22.1本协议将适用法律,并依据法律解释。

22.2借款人同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可以提交给新加坡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处理,借款人并且不可撤销地服从上述法院的非排他的管辖权。借款人服从上述法院之管辖权将不会(也不应解释为)限制贷款人可以在任何其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因本协议引起的诉讼,贷款人在任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该等诉讼将不应限制贷款人可在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任何其他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进一步的或其他的诉讼。

22.3对于选择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判决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而提起的任何诉讼,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现在或将来其可能拥有的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借款人也同意上述诉讼之任何针对借款人的最终判决将是最终的并在任何其他司法区域内是可执行的,并同意该判决之任何经签署证实的或经其他方式适当证实的复印件将是其欠债事实和数额的决定性证据。

22.4借款人进一步不可撤销地指派、任命和授权地址位于(电话号码;传真)代表其作为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任何在新加坡之诉讼的诉讼文书代收入。不论任何原因该诉讼文书代收入不能履行职责或在新加坡没有地址,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承诺任命一个贷款人接受的诉讼文书代收入作为替代,并在30天内将该新诉讼文书代收入接受任命之文件的复印件交给贷款人。

第二十三条放弃豁免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借款人或其财产任何时候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任何司法管辖下的司法诉讼或任何抵销程序中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豁免(无论是否称之为主权豁免),包括送达豁免、管辖豁免、诉前财产保全豁免或执行豁免。

第二十四条部分有效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目或其部分被认为是无效的或不能执行的,应视为这些规定已从本协议中分割出去,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将继续完全有效。

本协议于本协议前言所述日期由各方当事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见证人(签字):见证人(签字):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五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学生的零钱越来越多,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学生之间的攀比现象,以及社会上的少年犯罪现象也由于这些因素随之越来越多。中学生不同于其他的消费阶层,他们无经济收入,但因为很多中学生都是独生子女,被家长视为“小皇帝”,因而消费水平比较高。在初中阶段,初中生作为消费者,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血汗钱,而初中的资料费、生活杂费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初中生如何合理消费、节省开销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此,了解初中生如何消费,便知他们如何理财。

研究目标:

1、通过活动,调查初中生学怎样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2、通过活动,正确认识金钱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理性地思考我们当今的青少年应树立什么样的金钱观。

研究内容:调查初中生的零花钱的数目、来源、用途,以及零花钱使用时的消费理念。 研究方法: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注意科学性,遵守题目制定的准则——越简单越好,使题目简明扼要,层次分明,为确保信度,问卷采用集中填写当场收交的方法,问卷上不写姓名,问卷结果不会对各位同学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请同学们如实回答。 研究对象:对某中学初二(1)班43名同学进行了调查,收回有效答卷42份。

表1. 某中学初二(1)班同学消费情况的调查统计42人

调查内容调查结果

1、你每月的零花钱是:a50元以下 b 50—100元 c 100—150元 d150元以上 a:18,42.9% b:16,38.1% c:3,7.1% d:5,11.9%

2、你每月零花钱的来源(可多项选择)

a勤工俭学 b父母 c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d其他亲戚 e其他来源 a:6,14.3% b:34,81.0% c:7,16.7% d:3,7.1% e:4,9.6%

3、你的零用钱主要用途是(可多项选择)

a买书籍 b 储存起来 c买零食 d打游戏 e体育运动 f买衣服 g朋友聚会 h其他 a:21,50.0% b:23,54.8% c:20,47.6% d:2,4.8% e:5,11.9% f:12,28.6% g:7,16.7% h:12,28.6%

4、购买一种商品,你首先考虑的因素是

a商品的用途b价格c款式及包d是否符合时尚潮流

a:11,26.2% b:2252.4% c2:4.8% d:10,23.8%

5、你对中学生吃零食、穿名牌的看法是

a 不会因价格贵而放弃 b 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可以考虑 c没什么看法 d不应该 a:1,2.4% b:28,66.7% c:5,11.9% d:8,19.0%

6、你的消费理念或消费风格来自

a父母,因为他们是过来人 b兄弟姐妹,因为他们比父母更了解我需要什么

c同学或同龄的朋友们,因为他们知道什么不让我落伍 d没有人,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a:10,23.8% b:10,23.8% c:6,14.3% d:16,38.1%

7、你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看法是

a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大力提倡 b无所谓

c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没必要 d反对

a:34,81.0% b:3,7.1% c:3,7.1% d:2,4.8%

8、如果当月零花钱不够,如何解决?

a. 向父母要 b. 借 c. 不正当方式 d. 自己赚

a:22,52.4% b:5,11.9% c:4,9.5% d:11,26.2%

9、如果每月零花钱多了100元,你会如何处置?

a. 用于学习 b. 用于娱乐 c. 人际交往 d. 储蓄 e. 其他

a:6,14.3% b:6,14.3% c:20,47.6% d:9,21.4%

1.每月的零花钱

学生每个月的零花钱在50以下的占42.9%,在50元-100元的占38.1%,也有少部分学生的零花钱很多。顺德区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都比较高,家长给子女的零花钱也比较多。

2、每月零花钱的来源

学生的零花钱主要来源是父母,占81.0%。初中生学业重,课程紧,基本上没什么时间参加勤工俭学。学生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是父母,因此零花钱的主要来源是父母。

3、零用钱主要用途是

选择储存起来的的占54.8%,买书的占50.0%,买零食的41.6%,还有少部分同学选择买衣服。初二(1)班是外宿班,一些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不用自己打理,因此平时的零花钱都是自己处理。平时学业忙,没时间逛街,于是很多选择储存起来。学生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要每天看一篇文章的意识很强,因此选择买书。初中生正长身体,容易饿,加上嘴馋,因此总在课余时间去买零食。在学校都是穿校服,因此花在买衣服的钱比较少。

4、购买一种商品首先考虑的因素

考虑价格的占52.4%,考虑商品的用途的占26.2%,考虑是否符合时尚潮流的是23.8%。买商品时,首先考虑它的价格,只要喜欢、买得起,不管实不实用,都会买下。有些学生考虑的是它的用途,注重物尽其用,认为没必要买没用的东西回来摆,浪费金钱。中学阶

段的这个年龄正是对时尚有敏锐观察力的时候,对时尚感兴趣,追求时尚正逐渐影响学生的消费理念。

5、对中学生吃零食、穿名牌的看法

认为可以考虑的占66.7%,认为不应该的占19.0%。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不再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而是追求更舒适的生活,因此经济条件允许下,可以考虑吃零食穿名牌。而有些学生认为不应该,他们认为没必要把钱浪费在吃零食,穿名牌上,只要吃饱饭,穿着舒适就行了,没必要追求名牌。

6、消费理念或消费风格来源

学生的消费理念和消费风格来源很广,既有父母占23.8%,也又兄弟姐妹占23.8%,更多是自己占38.1%。在家里,平时跟父母,兄弟姐妹出去消费,或多或少收到他们的影响,久而久之也形成了自己的消费理念,不再收他们想想,而是相信自己的眼光。

7、你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看法是

学生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大力提倡的占81.0%,虽然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学生勤俭节约的意识还是很强。

8、如果当月零花钱不够,如何解决?

当零花钱不够时,很多学生选择向父母要,占52.4%,也又少部分选择自己赚,占26.2%。初中生还是消费者,没有赚钱能力,所以零花钱不够时,首先想到的还是向父母要。

9、如果每月零花钱多了100元,会如何处置?

很多学生选择储存起来占41.6%。这个月零花钱多了,或许下个月就不够,为了以防万一,很多学生就选择存储一起来。

一个人的很多习惯都养成于青少年时期,从一个学生对待零用钱的态度,就能折射出将来当家理财的点点滴滴:一个从小克勤克俭的孩子,长大后花钱自不会大手大脚:小时候“要风得风,要雨有雨”,让他感到钱来得很容易,长大后一不留神,就会犯下难以弥补的错误。通过这一次的研究性学习,我们深刻地理解了学生理财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己也得到了这方面的许多知识。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在人们的行为中慢慢改变,而行为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观念。消费正是这样的,它既受内在因素的影响,也受外来事物的影响,我们应该用一种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孩子的勤俭节约和储蓄行为是个良好现象,家长应对此加以鼓励和正确引导,使孩子从小养成善理财的好习惯。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六

1.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2.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4.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5.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0.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7.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2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2.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2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3.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34.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3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3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2.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3.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4.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4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4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7.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9.科学文明健康消费政府标语

50.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七

从表面上看,消费是个人行为,但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消费心理、消费意向、消费意识、消费嗜好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从这一意义上说,学校里出现的不良消费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它不仅仅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家长和学生的感情;还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学校人际关系,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个人来说,这一时期构成的道德观念可能会影响他一生的消费行为,并且与其人生观、价值观、健全人格的构成和完善密切相关。所以,中国当代大学生消费问题值得重视,并且刻不容缓!

本调查旨在分析大学生异常是贫困生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了解他们目前的消费情景,以期挖掘潜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有效的改善措施,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笔者对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商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等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生进行随机性匿名问卷调查和访谈。理解调查共320人,平均年龄20、8岁,平均年级为2、1年级。

2、方法:一是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资料是根据大学生消费的相关情景自行设计,经预试、反复修改后构成,问卷题型主要采用选择题的形式。本次调查共收回问卷发145份,有效问卷138份;二是网络问卷调查,经过qq、email、留言板等方式让各大高校的部分学生网上答卷。填写网上调查问卷的人数110人,问卷做到了随机发放;三是一对一谈话或座谈会等形式获取信息,进一步了解被调查者的消费心理和价值取向。访谈的方式随机选择了愿意理解访问的65人。三种形式构成互补,相互促进,使我们的研究更具客观性。

3、资料处理:全部原始数据采用exel20__进行分析和统计。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月消费总额贫富差距大。大学生总体的月消费额主要集中在350元—500元和500元—800元这一幅度,少于350元或多于1200元的两极分化现象比较少。而备案贫困生的消费额基本是少于350元。贫困生的生活标准与消费本事与普通学生差距相当大。

2、游玩费、恋爱费逐渐增长。随着旅游的概念进入现代消费,大学生也逐渐有了这方面的花费。据了解,大学生平均一年内会出游两次,跟团体出游或是与三两好友同游。另外,调查中占30%的大学生在谈恋爱,他们每月用于恋爱的费用都是200元—350元之高。这是当代大学生中出现的一种不甚合理的消费。学生思想活跃,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新潮,消费的趋附性强,娱乐消费占全部消费额的比重很大

3、饮食方面开销大。无论是否贫困生,饮食开支在消费总额中占了绝大部分,这是贴合健康的消费构成的。调查发现,大学生中还兴起一股外出聚餐和请同学吃饭的热潮,这方面的开支虽然不算大,但也是造成大学生消费高的一个原因,这说明大学生已经逐渐有了社会交际方面的消费。

4、通讯网络费用过高。被调查人群中,对手机的拥有率为92%,其中70%的贫困生也拥有手机。调查发现,大部分同学每月的手机费用集中在50元—100元,贫困生的手机费用一般能控制在50元以下。也有14%的同学每月的手机费用高达150元以上。

5、日常资金来源和家庭收入。调查发现,大学生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家里供给。其中贫困生勤工俭学的人数比普通学生多出十个百分点。而贫困生对于外出兼职比普通学生有更热切的期望,也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可见,贫困生有着更迫切地锻炼自我、早日投入社会的意识。家庭月收入方面,大学生家庭月收入整体上以1000元—20__元居多,而贫困生的家庭月收入以500元—1500元居多,有25%还是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特困户。

6、先进的消费方式悄然成风。大部分学生购物都喜欢现金消费,三分之一左右的同学喜欢银行卡信用卡消费方式。可见,一些比较先进的消费方式已经进入了大学生的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学校卡、银行借记卡会成为大学生钱包里的必备品。学生使用信用卡也逐渐悄然成风。

7、男女生间的消费差异。调查结果显示:现代的大学生中,男女方恋爱支出基本成持平趋势,部分女生恋爱支出还甚至超过了男生。在建立和培养自我人际关系方面,男生的开销远比女生大,而在形象包装方面,女生又会略胜一酬。在对于是否会计划月生活费的这一项调查中,选择有计划的女同学仅为28、4%,男同学则为37、1%。

8、大学生对自身消费现状的看法。无论贫困生还是非贫困生,对于自身的消费现状,三分之一的人表示是觉得刚刚好的,一成的贫困生觉得自身消费现状偏低。而剩下的大部分,都是认为自身的消费现状是偏高的,同学们普遍都有在不知不觉中花了钱的体验,但大多数的同学都没有切实地想过要如何去正视自身消费过高的问题以及想出应对措施,可见,大学生还未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成熟的消费观。

三、结论与讨论

1、结论

(1)大学生的消费构成跟上社会发展的潮流,与社会接轨。

从调查中能够看出,大学生外出聚餐、请朋友吃饭、外出旅游、通讯网络方面的费用较多,俨然大学生圈子也成了一个小社会,大学生更多地意识到了要提早接触社会上的一些新的生活消费方式,进而提早融入社会。而银行卡、信用卡等消费方式也受到大学生们欢迎,可见,大学生作为社会上一个活跃的群体,虽然在经济实力上未能跟上社会,但消费意识上却早已和社会发展同步。

(2)理性消费仍为消费主流。

大学生的绝大部分支出是用于饮食方面,而玩乐方面的支出不算多。由此可见,大学生还是清楚明白自身的使命还是以学习知识为主,而不会沉迷于玩乐。由于消费本事有限,大学生消费时都会较为谨慎,尽量精挑细选,不会一味求贵,或者只注重便宜的价格而不注重质量。所以较为理性的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流。

(3)消费呈现向多元化发展。

大学生在实现温饱的同时,也在服饰装扮这一方面明显消费。而作为饱读圣贤书的天之骄子们,学习之余也会不忘逛逛学习用品店和书店,为取得各类证书的补课充电也成了大学生的一个消费热点。部分手头宽余的学生还手头上还会拥有一些如照相机、mp3等数码产品。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取向逐渐向多元化发展。

(4)恋爱费用支出过高。

大学生刚开始恋爱为稳固恋情和讨恋人欢心所付出的恋爱费比较高,这是大学生消费中很不合理的一部分支出,因谈恋爱而每月的生活费入不敷出的大学生大有人在。这种不合理的消费也会导致一种错误价值观的构成,容易让大学生们认为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所以,恋爱支出过高的现象应制止。

(5)贫困生的消费水平虽然偏低,但消费构成比较合理。

贫困生因为消费本事有限,他们日用的资金来源除了家里供给之外,还有国家、社会资助和勤工俭学等途径。正因为他们的钱得来不易,故他们会对生活的各种开支精打细算。他们主要的花费在于饮食、生活用品和学习充电方面。另外,由于对接触社会的要求更为强烈,他们能够把握到社会必须的消费动向,而能否择优地去跟随。

(6)合理理财和储蓄观念仍十分淡薄。

调查中,大部分的大学生都清楚地认识到自我的消费组成不很合理,但极少数的大学生会有规划自我的消费组成的意识。他们大多会在不知不觉中盲目地追随了流行于学校中的消费大潮,而缺乏了自我确定和自主意识。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大学生每月的生活费用都超出了预计,仅有极少数的学生能够在银行帐号上拥有自我的一笔积蓄。

2、大学生消费构成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大学生本身的心理素质还不成熟,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成熟。容易被一些错误的.价值观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迷惑。但笔者认为,当前大学生中出现的这种.种消费不合理现象,不仅仅与大学生本身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的特性有关,还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密不可分。

(1)社会不良消费风气影响。

首先,学生的高消费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社会整体消费结构不合理。目前,社会上重视高消费,这种导向错误的助长了学生之间的攀比风。另外,现今社会上流行着透支的消费方式,大学生是对社会潮流有敏锐触角的群体,加之相对缺乏自主确定力,若没有得到适当的引导,很容易就会从此走进了消费的误区。

(2)学校错误消费氛围的催化。

学校也是一个消费习惯与方式迅速传播的一个介体。大学里面一般都是同龄群体,对大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它的群体规模和价值往往被大学生作为个人行为的重要参考系。一旦攀比之风,追求名牌之风,请客之风在同学之中有了苗头,大学生们就会竟相效仿。加之高校教育中普遍缺乏对树立大学生正确消费观的教育。就算有类似的教育,但一般都是深度不够或教育意义不强。

(3)家长不当消费观念的延伸。

家庭在培养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普遍对正确消费观念的教育不足。传统的家庭教育首先注重的是孩子德育的培养,现代的家庭教育注重的是德,智,体多方面的培养,但一向以来,家庭教育中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是对孩子消费的培养。另外,许多家长自身没有一个健康的消费观念。家长们怕比别人差,宁可自我省吃俭用,也要让孩子与其他孩子一样穿好,吃好,玩好,从而助长了孩子大手大脚的消费习惯。

四、对策与提议

1、合理规划自身消费构成,增强理财意识。要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学生们对自身的消费现状需要有更理性的思考,在大学生活中就要注重养成健康的消费心理和良好的消费习惯。要强调合理和适度消费,提倡量入为出有计划的消费。注意发扬勤俭节俭的传统美德,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影响。

2、注意克服攀比心理,不要盲目追求高消费。大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所以在消费的过程中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要选择适合大学生群体的消费标准,而不能因为攀比而一味追求名牌和高标准、高消费。要克服这种心理,大学生们就应树立适应时代潮流的、正确的、科学的价值观,逐渐确立正确的人生准则,给自我理性的定位。

3、贫困生应正视自身消费现状,养成良好的消费心态。贫困生们作为大学生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消费本事是相对落后的,可是他们的消费欲望并没有衰减。所以,贫困生更要注重正视自身的实际情景。调查中一位贫困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清扫校道时,我会对走过的每个人微笑,因为我明白,靠自我双手挣的钱是最光荣的。这是一种很好的心态,贫困生应进取地应对自身情景,按切身实际分配消费。

4、注重精神消费,养成健康习惯。对于尚未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大学生而言,精神消费不但能弥补物质生活上的不足,还能让大学生有更深的精神内涵和更丰富的精神生活。所以,大学生应经过各种教育和文化活动,把娱乐和知识摄取结合进行,以陶冶性情,获取知识。另外,要注意强调绿色消费,反对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行为。

5、大学学校应构成更好的消费氛围。学校氛围的影响对大学生构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至关重要。可是,针对大学生年龄和消费行为的特点,在校内开展消费道德教育不应是单纯的说教,而应当经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以引导。所以,我们在此呼吁学校方面应注重对大学生消费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同时能够把勤俭节俭这项中国的传统美德加以发扬,能够在校规、校训上加以体现。这样的措施不仅仅能使大学生们重新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还能从大学生良好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抓起,从而使广大学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进而构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如何写消费贷款班会记录范文(精)八

摘要:为了解当代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状况,对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研究,主要从大学生的消费水平、奢侈品观念、奢侈品消费心理和看法等方面展开,并且针对大学生消费现状提出自我的看法和提议,引导大学生用正确的消费行为和观念应对奢侈品。

关键词: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景;调查报告

一、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在大众传媒影响力日益扩展的背景下,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消费群体,具有比较特殊的消费心理。他们既是当前消费主体之一,有着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也是未来中国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他们的消费观念更为直接的受到名人影视作品等的影响。大学生针对奢侈品的消费特征通常被认为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在占用社会资源方面居于劣势,经济本事尚未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另一方面,又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和相对超前的消费观念。这两方面的矛盾使得他们的消费行为存在不少问题。大学生的奢侈品消费状况、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对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奢侈品消费文化的构建都会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为真实了解当代大学生奢侈品的消费水平、状况,把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大学生构成科学、理性、礼貌、职责的新消费理念,促使他们成为“新消费运动”的践行者、推动者,具有进取的现实意义

二、调查目的

大学生消费问题正逐年为高校及国人所重视,作为收入很少的学生群体其购买力却在逐年增加,奢靡攀比之风日益增长,其消费结构和消费本事是否合理发人深省,我既是以此为出发点,以问卷调查及采访等形式确定“高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景调查与分析”为课题的社会实践,其意义和目的在于经过对部分高校的实地调研及调查、研究、分析。

三、采访概况及分析

为了对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景有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我们开展了研究。并对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奢侈品消费情景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5份,收回有效问卷45份,有效率为100%。其中男性大学生占53%,女性大学生占47%。

调查问题主要包括客观选择题,设计费的经济来源、月消费状况、消费支出情景及其消费观等多个方面。旨在让同学们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理财。本次调查虽然抽样比例较小,但我们能够窥一斑而知全貌。现将我们对商丘工学院的大学生消费的基本状况调查总结如下。

经过上表能够看出,在关于在校大学生月平均花销状况一栏的调查中,600元以下的有12人;600-1000元的有13人;1000-1500元的有12人;1500元以上的有4人。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这在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有必须的必然性,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将在必须程度上得到改善。

经过上表看出,在支配生活费方面,有7人认为自我很节俭;16人认为自我刚好;15人认为自我有些浪费;而4人认为自我严重超支。在购买奢侈品资金来源方面,有16人是自我挣钱购买;9人家长购买;8人有活动奖励经历;12人属于其他来源。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研究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一样,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我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我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300-8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15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由于消费本事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我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但也有一部分同学追求时尚会购买一些奢侈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不会研究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我们比较注重自我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必须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我们十分关注的资料。

在购买类型方面,冲动型的占38%,理智型的占44%,盲目型的占18%,这说明大学生并没有完全清楚自我的消费结构和状况,没有这个习惯的制约,使大学生的盈亏状况不一样,见到热衷的东西,半数以上的人却表现出较弱的自我控制性。当然毕竟是同龄人,消费中自然也表现出了不少相同点。

据调查,37.40%的同学在拿到一个时期的生活费时,不会做什么安排,随意取用。占调查调查人数的大多数大学生无预期的计划和目标。从未思考过钱应当怎样花、花多少,并且消费的随意性很强,应对有奖销售、打折等促销手段容易冲动,不知不觉就把钱都花了。在调查中,仅有24.39%的大学生选择先存必须数额的钱,剩下的当作此时期生活费,所以说大学生储蓄观念并不强。

由调查不难看出,城镇比乡村的大学生消费要高些,但这主要决定于城乡传统的家庭收入落差,由此能够看出制约其消费的是家庭经济状况。另外,城市大学生遇到自我想买的东西但没钱会向家里要或找朋友借,而农村大学生则干脆不买或存钱自我来买。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对不一样物品的选择反映了其不一样的心理。在对消费的态度和顾虑方面,“农村”大学生的行为也体现了中国的老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消费原则多是能省则省,10人一个月要进行一次奢侈品的消费;13人三个月会进行一次;9人一年进行一次;也有13人要经过长久的计划后才会做出是否要进行消费的决定。

四、调查结果

经过调查得知,现实消费来源31人为其他来源(包括家庭供给、奖学金、半工半读等),而同学们梦想的消费来源为兼职的只14人,那里面有几个原因:1,兼职不容易找到。2,有些同学认为花父母的钱天经地义,此刻大学生最主要的是学习,并不是出去做兼职,这一部分人忽略了一点:在大学里做兼职不仅仅能赚钱补贴自我的生活费,还能够在社会上学习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锻炼了自我的社会实践本事,何乐而不为呢

我组也同时采取了访谈法的方式进行调查,对大一同学进行随机采访。我们其采访资料包括月平均消费水平、经济来源、消费用途、消费习惯、奢侈品消费理念以及对自身奢侈品消费的看法等。经过调查得知,他们平均一月消费大约在550元左右,这其中包括了日常生活用品、伙食费、零食费、电话费、交通以及上网的费用,其中三分之一人并没有用于奢侈品的花销。这是一种良好的消费心态,他们对消费奢侈品的看法是要坚持勤俭节俭,该买的就买能省的就省,不买奢侈品,“科学消费”“绿色消费”。

五、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状况原因与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奢侈品消费观念。当前大学生在奢侈品消费的错误观念等问题,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教育缺乏正确引导有关。今日的大学生生活在没有围墙的学校里,全方位的与社会接触,当某些大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家长教师及学校领导的正确引导,容易构成心理趋同的倾向。当学生家庭能够在经济上满足较高的消费条件时,这些思想就会在潭门的消费行为上充分体现。更糟糕的是,有些家庭状况不允许高消费的学生,为了满足自我的消费欲望及心理,做出一些有悖社会道德设置是违法的事。另外也有一些原因决定了当代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的观念与行为:

其一,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

其二,社会建设范畴中缺少大学生勤俭节俭生活消费观的资料。

其三,大学生深受社会影响其深、大部分学生消费属理性

(一)在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结构的特性:

1)奢侈品消费结构的地区不平衡性

2)年级不一样而导致奢侈品消费观和消费结构的不一样

3)性别不一样导致奢侈品消费结构的差异

(二)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1)消费差巨拉大,出现两极分化

2)奢侈品消费结构不合理,存在攀比心理

3)人际交往奢侈品消费增多

4)奢侈品消费趋势的不合理性(例如:“攀比心理作怪”)

六、问题分析及解决

针对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善和解决:社会方面、学校方面、家庭方面、个人方面。

(一)社会方面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大学生的理财仍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大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持币的额度越来越大,支配金钱的空间愈来愈宽泛。然而,对于大学生而言,一方面他们绝大部分人还不能拥有更多的金钱,另一方面他们的消费欲望则越来越大。可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以及理财观念的淡薄,通常使他们对待金钱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于科学理财更是知之甚少。

(二)学校方面

学校重视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消费意识和理财观念社会:

(1)学校可设立专门的理财教育课堂,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进行辅导和培训,让他们早日树立正确科学的理财观念。

(2)对追求时髦和赶潮流的学生,应给予高度重视。

(3)对于贫困的学生,学校要多关心,多供给勤工助学岗位,多关注生活状况,学习状况。给予帮忙,不歧视,塑造和谐学校生活。

(三)家庭方面

家庭应变“无私奉献”为“适度供给”,父母扩无私奉献’’助长了有些大学生奢侈浪费之风。过分溺爱,导致自理本事低下,过分依靠他人。做到勤俭持家。

(四)个人方面

强化大学生自身的管理和监控

(1)钱要花在刀刃上。

(2)学会记帐和编制预算。

(3)遵守必须的生活消费和理财原则。

(4)严禁杜绝攀比、追星、过分追求时尚与个性。

七、结束语

经过这次调查,我们基本掌握了当代大学生奢侈品消费心理趋势及现状。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大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离散趋势明显,个体差异大,这主要是生源来自全国各地,由于家庭情景的不一样和消费习惯的差异造成的。在以寄生性消费为主的大学生中,培养独立的理财本事、科学的价值观和信用概念应是当务之急。总之,我们期望所有大学生都能静下来想想自我的消费合理吗,有多少用于购买奢侈品,这些奢侈品对我们有什么进取意义吗更期望社会各界都能从实处关心大学生,用社会的力量引导大学生健康合理的奢侈品消费,为我们未来栋梁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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