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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时间:2022-12-28 16: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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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在全国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部副部长 陈晓华

3月17日

同志们: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刚才,少春副部长就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赞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就加强一事一议指导监管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广泛开展,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加大一事一议指导监管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实践,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顺利开展,加快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

(一)完善管理办法,奠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扎实基础。各地适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目前,已有25 个省份重新制定或完善了管理办法,对筹资筹劳范围、议事程序、限额标准、资金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管制度。在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的基础上,各地明确了财政奖补的范围、工作程序、实施步骤等。一事一议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 创新议事机制,调动了农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各地通过政策宣传、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强组织引导,创新议事机制。有的地方实行议事主体与受益主体相对应的议事办法;有的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高峰开展“议事月”活动;有的对整体难议的项目,分段议事、分段实施;有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一次议事、分年度组织实施。这些基层干部便于组织、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的议事形式,有效解决了会议难召集、筹资筹劳难到位等问题,提高了一事一议的成功率。

(三)加大奖补力度,初步构建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实施,带动了农民筹、集体出、地方配、社会捐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投入公益事业,引导民营企业家、个人捐助公益事业,整合部门涉农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公益事业。以一事一议为基础、以财政奖补为引导的村级公益事业多元化投入新机制正在形成。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了一事一议的组织实施。各地加强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审核、检查监督。县乡农民负担监管人员深入村组,实地了解议事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地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超范围议事、以自愿名义变相向农民集资、不履行审核程序等问题。加强一事一议监管,有效保证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范运行。

一事一议的规范实施,推动了财政奖补的顺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是各级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同志们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的结果。

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不重视,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干部组织开展一事一议和农民参与筹资筹劳的积极性不高,一事一议建设村级公益事业进展缓慢。二是相关制度不健全。少数省份筹资筹劳上限标准规定不明确,一些地方一事一议项目审核、责任追究等项监管制度不健全。三是组织实施不规范。一些地方重议事项目申报、轻议事项目审核,存在突破筹资筹劳上限标准、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加快发展村级公益事业,面临重要机遇,具有很多有利条件。

(一)“十二五”时期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新举措,为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提供了重要机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今年中央1号文件又强调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这是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中央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高度重视,为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提供了重要机遇,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为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提供了动力支持。一方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实施,逐步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多数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提高了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和有进城务工经历新型农民的增加,多数农民对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新的认识和需求,改变家乡面貌的迫切性增强,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进一步高涨。这些为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提供了内在的动力支持。

(三)多元投入机制初步建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开展奠定了工作基础。一事一议经过十年的发展完善,财政奖补经过三年的试点探索,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各界捐资赞助的氛围逐步形成。同时,在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践中,各地建立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基层组织形成的灵活多样的民主议事机制,为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高度重视。最近,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都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既对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又为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要抓住有利时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做好一事一议指导监管,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推动财政奖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在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一)严格把握政策,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管理办法。为夯实财政奖补的基础工作,要严格把握一事一议政策界限,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正确界定适用范围。一事一议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财政奖补项目应优先解决群众最急需、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农田水利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按照中央要求,当前财政奖补要向农田水利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倾斜。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的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第二,规范实施民主程序。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全村受益的项目在全村范围内议事,部分群体受益的项目可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范围议事。议事过程要按民主程序操作,可以召开村民会议讨论,也可以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决定要当场宣布,并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在保障农民行使民主决策权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农民乐于接受的其他议事形式。

第三,严格实行上限控制。要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作为一条“高压线”,严禁突破。严格做到两个坚持、两个防止:坚持筹资筹劳不超过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防止以自愿捐款名义变相向村民集资;坚持村民自愿以资代劳,防止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村民摊派。

第四,健全村民监督机制。议事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要由群众全程参与监督。从立项、审核到实施、竣工和验收,都要坚持阳光操作,民主管理,保证质量,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要推选有威信的村民代表组成民主理财小组、项目理事会、项目监督小组等,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要分别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及时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实施监管,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运行。为切实防止增加农民负担,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运行,要加大四方面的工作力度。

第一,严把议事项目审核关口。议事项目审核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县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管理的规定,切实把好财政奖补议事项目审核的第一关口。在审核议事项目中,切实做到三个不准、一个纠正:不准放任不审,不准颠倒审核程序,不准与其他程序混淆;坚决纠正重议事项目申报、轻议事项目审核、淡化一事一议监管工作的错误做法,严格规范履行审核程序。对村民急需、要求迫切的议事项目,要优先审核;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突破限额规定标准的议事项目,或者未按规定程序审核的议事项目,一律不得列入筹资筹劳范围。省级农业部门要重点把好资金需求量较大、筹集两年资金议事项目的政策审核关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议事项目,不准向农民筹资筹劳。

第二,积极实施相关配套制度。各地要围绕规范财政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健全四方面的制度。一是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度。要将财政奖补的有关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验收和管护制度。对重点项目施工前可实行招投标,完工后要对施工质量等进行严格验收,同时要确定项目的管护措施。三是财务管理和账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都要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专款专用,有关账目要及时公开。四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要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将一事一议有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对一些重点项目和基础数据,县级要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实行规范管理。

第三,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一事一议检查是实施监管的重要措施。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制度。省级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检查,可以与减负综合检查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项检查。县级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组织检查或项目竣工验收,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要定期对一事一议资金、劳务及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按照一事一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以自愿名义变相向农民集资或平摊以资代劳、以工折资款,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和挪用奖补资金等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审批议事项目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停止向农民筹资筹劳。同时,对农民群众信访反映突出、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也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加强工作指导,引导一事一议广泛展开。当前,着重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宣传培训。全面实行一事一议既需要基层干部的积极引导,也需要农民的广泛参与。各地要围绕议、审、筹、建等关键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事一议政策培训,使基层干部能够准确把握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通过深入培训、广泛宣传,普遍提高基层干部组织农民议事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和执行民主决议的自觉性。

第二,加强规划指导。县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群众需求意愿,做好议事项目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引导农民群众围绕最急需的项目优先开展一事一议,避免一哄而上、超出农民承受能力,增加农民负担或形成新的村级债务。

第三,制定操作规范。要研究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规范,制定一事一议议事、审核、筹集、实施、验收和兑现奖补资金的流程,细化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优化议事程序和方案审核程序,对资金劳务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开展典型示范。继续开展一事一议典型示范,总结交流示范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管理、经验总结和工作支持。要以示范带动发展,引导规范,逐步推动实现一事一议管理项目化和信息化、资金筹集使用规范化和项目维护常态化。

第五,实行信息化管理。为有利于一事一议指导和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积极探索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一事一议项目文件上传下达、议事项目审核、实施动态跟踪、工作成果反映网上操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与综改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动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深入开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涉及多部门,需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抓好落实。

(一)坚持协作机制。部门协作是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前提,各级都应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采取建立协调议事联系会议制度等方式,加强协作,共同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二)加强调查研究。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完善有关政策。对目前各地反映的超标准建设公益项目形成新的村级债务问题,村级公共设施管护制度不健全、管护资金来源不落实问题,以及村级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纳税问题等,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三)保障工作条件。地方各级要切实落实去年综改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文件要求的“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创造条件,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各级特别是县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沟通协调,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为开展一事一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同志们,全面推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统一认识,抓住机遇,努力开拓创新,抓好工作落实,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件大事抓实抓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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