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部重申不救城投债”问题的逻辑思考
1、城投债怎么来的?
原来只有地方债,以地方政府信用为担保,向商业银行发债,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支出,相当于地方财政部门的工作。之后因地方债发行管理趋严,便由地方政府为担保,成立一个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市场上借债融资,因此,城投债被市场认为是准地方债。
2、资金来源
发展至今,提供资金的主要是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资本市场,六大国有银行已逐步减少城投业务。
3、底层资金来源
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资本市场的债券基金等。
4、不救的根本原因
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业相关税收占了地方财政收入的40%,在这块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城投债就有了偿债风险。把政府信用和城投债进行分割,预防城投债违约波及政府信用。
5、违约结果如何?
城投债归根结底是以政府信用为背书(市场不管你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老百姓眼里都是政府),如果真的出现违约,只能地方出人承担责任,中央出钱部分兜底,实际投资人部分承当损失。
6、核心问题解决
一是中央和地方在财权、事权的分配,二是在房地产行业相关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如何补这块窟窿。
什么是商业道德?商业道德不是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是君子,谁是小人,也不是多赚你钱还是少赚你钱,Business就是Business,商业道德是说话算数,不管是亏了还是赚了,信守契约,不做欺诈,这就是商业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