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高空坠物
致一男婴十级伤残的侵权案件
并判处侵权人
向被侵权人赔偿
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案件经过
3月26日下午,海口某商行安排工人前往某花园小区,为业主毕某安装空调。安装时致瓷砖掉落,将外婆推着经过的婴儿车内8个月大的男婴李某泽砸伤。
经鉴定,原告李某泽颅脑损伤后遗右侧颞顶部脑软化灶形成,评定为十级伤残。李某泽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遂将业主毕某、海口某商行及其投保公司、海南某物业公司及其投保公司告上法庭,将海南某酒店管理公司列为第三人。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为
本案事故系因被告海口某商行的安装工人掏空调孔里的胶泥导致空调孔旁瓷砖破碎掉落砸伤原告。
被告海口某商行安装工人未尽到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义务,在安装空调前未在楼下设置警戒线或警示牌,安装人员脚底也未拉防护网,具有过错,由该商行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业主毕某面对工人进行空调安装外墙作业未设警示牌、未拉防护网的情形未进行监督和提醒,具有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海南某物业公司在工人进入小区时未对工人进行询问登记,管理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查后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
各项损失合计23万余元
其中被告海口某商行
承担90%的主要赔偿责任
被告业主毕某与海南某物业公司
各承担5%的赔偿责任
来源: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
记者:王天宇 通讯员 毛雨佳 吕明珊
编辑: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