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然而,有人却接连“跌倒”多次
而且还不愿意“爬”起来
对于下面要说的这位女司机,
小编这还是头一回见到
这样“执着”的女子
案情回顾
近日,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一辆悬挂假牌的机动车,通过仔细检查后,民警发现该违法行为驾驶人竟然是个惯犯。
随后高速公路交警对该车驾驶人的信息进行了查询,竟发现驾驶人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刘鹏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得知,驾驶人赵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青A30188号小型货车号牌系伪造。
通过交警进一步的调查后,发现该违法驾驶人赵某某是一个惯犯,曾多次因无证驾驶车被查获。
赵某某于4月26日在祁连路沿线路段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依法给予了罚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3月12日在互助路沿线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的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依法给予了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4月8日1在京藏高速马场垣-西宁1802公里500米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给予了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违法人员赵某某第四次被交管部门查获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对于赵某某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交警依法进行了处理。
刘鹏:对于赵某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
来源:青海高速交警
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
将要面临的后果
不止是罚款拘留那么简单
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肇事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明知故犯
屡教不改
必受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