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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马太福音 犹大究竟有没有亲嘴出卖耶稣

时间:2023-04-15 22: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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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马太福音 犹大究竟有没有亲嘴出卖耶稣

第26章第八段,耶稣被捕。

作者说,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犹大随既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当时,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本段结束。

耶稣被捕的过程,马可福音记录在14:43-50,路加福音记录在22:47-53,约翰福音记录在18-3-12。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是接在上一段之后,约翰福音上一段没有抄,而前一段是写在第13章,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约翰福音在写耶稣预言彼得不认主之后,加上了一个长达4章的祷告。看来约翰福音的作者不认同马太福音上一段“在客西马尼的祷告”中将耶稣写为怕死的人,然后就不按那个写,自己想了一个继续神化耶稣的祷告,写耶稣死去是化忧愁为喜乐、不是失败而是得胜。如果真的耶稣被捕前是像约翰福音那么祷告的,其它三部福音书为什么不记载呢,所以我们如果要承认三部对观福音书,就不能承认约翰福音所写的事是真的。

犹大出卖耶稣是新约中一场经典的戏,戏中犹大以亲嘴为暗号,使抓捕的人认出和捉住耶稣,所以在西方有个谚语,叫“犹大之吻”A Judas kiss,比喻口蜜腹剑和阴险的背叛。这个情节在上世纪也成为很多电影中的梗,因为上世纪有很多革命、战争、间谍、黑道、警匪片等,特别喜欢背叛这一情节。当然,在电影中一般不再以亲嘴为暗号,而是以握手、问好、借火点烟等为暗号。

在圣经中很多经典的故事人们以为是圣经起源的,其实都另有来源,所以我们不能确实以亲嘴为暗号出卖人的故事是作者原创还是参考了其它的故事。

需注意的是,犹大以亲嘴为暗号出卖耶稣只是三部对观福音书的情节,约翰福音没这么编,他只是写犹大大带人来抓耶稣。

我们前面曾说过,按照新约的描述,耶稣“荣入圣城”时很多人都已认识他,大祭司和长老等跟耶稣面对面辩论过,当然更认得他,而他在犹大的生活也很有规律,不是在耶路撒冷就是在伯大尼,或者是橄榄山,他的形踪从来没有神神秘秘过,所以别人要抓他自然很方便,又何需人出卖呢。

因为这个问题太明显,所以就算基督教徒也有不少人会有这样的疑问,这时经学家们是怎么为他们答疑的呢。他们有的人说,因为耶稣是百姓中的先知,他们白天不好来抓人,故意在晚上来抓,晚上的时候看不清楚,这时有人指出的话就能方便找到。有的人则说,虽然祭司长和长老等人都是认得耶稣的,但是认得耶稣的人都不好意思亲自出面,来抓耶稣的都是不认得耶稣的,所以才需要有人帮忙指出。

这两种说法都是经不起仔细推敲和探讨。若说他们白天不好来抓人,怎么却好意思在白天公开判处耶稣死刑,并且在正午的时候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呢。若说百姓把耶稣当先知,为何在后来写百姓可以选择释放一个人的时候他们没有选择释放耶稣,而是选择释放另一个人呢。至于说晚上看不清楚,就得有人指出,那也是说不通,抓人的来将人围住,在火把面前,还有什么看不清楚的呢。还有说认得耶稣的人不好意思来抓他,那更是无稽之谈,如果有自己人认识要抓的人,要抓的时候当然要派他出来,如果只相信背叛者的话,万一那背叛者是另有计谋,其实是假装出卖那该怎么办。爱好金庸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雪山飞狐》里有个故事,闯王的第一卫士飞天狐狸假装出卖闯王,其实是救了闯王。另外还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有人假装要出卖朋友,其实却是带着追兵往另外的方向去,以帮助朋友脱离险境。

我们在前面的文章里说过,既然耶稣已经预言自己某日要被抓杀害,那么别人根本没必要出卖他。不过作者既然要把耶稣编死,又不好编他自己去送死,那么就只好说是有人出卖他。另外对故事来说,也需要增加一些有趣的情节,于是背叛和出卖就应运而生。据说在后来一千年多里,犹太人被基督教排挤和屠杀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圣经里说犹大出卖耶稣,作者可没想到他编的故事非但没拯救犹太人,反而害惨了犹太人。

这个故事马可福音的版本与马太福音的差不多,就是马太福音中加多了一些话。比如说犹大与耶稣亲嘴后,在马可福音里耶稣没说话,在马太福音里耶稣就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这不是废话吗,按故事情节,你吩不吩咐他做,他都已经做了。路加福音也在这里加了句话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他是把前面说暗号的介绍改成耶稣口里说出的话。

这句话中耶稣称犹大为“朋友”,有经学家说,当时人们往往在围桌共餐时互称朋友,耶稣在回答中先称朋友,可能是要提醒犹大他也曾出席了耶稣的晚宴。该经学家可能是经常去赴那些别人组织不认识的人一起吃饭的饭席,同桌的人互相为熟悉,又要故意装作关系亲密的样子,所以就互称朋友。按照情面的故事,耶稣早已知道并且点出犹大要背叛,现在还需要什么提醒呢。

“朋友”这个称呼,用在不熟悉的人身上,可以拉近关系,用在非常熟悉的人身上,却可以表示疏远关系,作者这里写的“朋友”,应该是表示耶稣不再把犹大当门徒的意思。

马太福音另有20:13、22:12两处写在比喻中家主或王称呼人为“朋友”,其话中有指责的意思,所以有的经学家认为马太福音中写人称呼别人为“朋友”就是表示指责的口气,这里的朋友也表示指责。其实前两处跟这一处是有所不同的。前两处在故事中,作者没有写其人的姓名,那么用“朋友”相称,未必一定是指责,或许只不过是为了行文方便而已。在这个故事里,耶稣是知道犹大姓名的,作者有交代过,读者也是知道的,他再写耶稣称呼犹大为“朋友”,就是为了突出耶稣与犹大疏远之意。

接着马太福音又在耶稣这边的人拔刀削掉大祭司仆人的耳朵之后加了耶稣制止的话,这句话马可福音里也是没有的。这句话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这意思是说,神给了耶稣十二营多天使,他去求,就能派下来保护他,只是这样的话就会使经上的话不能应验。这话跟前面“在客西马尼的祷告”一段是矛盾的,在那一段里,耶稣求了三次,都没有用,没有神答应他。

另外这句话里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而约翰福音里写动刀的人就是彼得,后来在基督教的传说中,彼得是被倒钉十字架而死,并不是死在刀下。约翰福音中写耶稣的话是这样说的: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路加福音写的话又不一样: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吧。说完还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各个版本中写耶稣说的话都不一样。

第55-56句写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路加福音里将后面“要应验先知书的话”改成“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约翰福音只写耶稣被拿住,没有写这番“义正辞严”的话。

这里说对方是强盗,意思是指对方是非法的,说白天你们没有拿我,意思是指不敢公开捉拿耶稣,说这一切的事情成就了,就是说你们现在来拿耶稣已经迟了,耶稣的下凡任务都已经完成。这就像《永不消逝的电波》里的地下党被国民党特务抓住时说,哈哈,你们来晚了,我的重要情报已经发出去。路加福音作者肯定是没有理解到最后这句话的意思,他改成“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原来的“我虽壮烈牺牲,但革命一定会成功”的形象,就变成“恨我大事未成,人却被仇敌抓住”,那英雄气概给他改没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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