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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马太福音 耶稣之死(下)耶稣死时有发生地震吗

时间:2023-02-03 17: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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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揭秘 马太福音 耶稣之死(下)耶稣死时有发生地震吗

继续解读第27章第七段,耶稣的死。

第46句说,耶稣大声喊叫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这句话只有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有。在这句话里,作者卖弄了一下方言,但是因为他对方言其实并不熟悉,所以反而献了一点丑。在马可福音15:34,以罗伊Eloi是亚兰语,拉马lema却是希伯来语,撒巴各大尼sabachthani又是亚兰语。马太福音的作者不知是抄错还是觉得马可福音写的方言不地道,他将Eloi改成Eli,也改成希伯来语,还将lema改成lama。

在新约时期犹太地区都是说亚兰语的,作者的本意耶稣喊的就是亚兰语,亚兰语里又夹杂一点希伯来语,可能也是当时犹太地区的状况,而且本来希伯来语和亚兰语是同一语系相近区域的话,有些词语的发音可能也会有点相近。不过作者要在后面带上解释,就说明他写福音书的时候,离第一次犹太战争的时间已经比较久,否则的话这么简单的一句亚兰语哪个犹太人听不懂呢。其实作者用希腊语写作福音书也可证明这点,如果他们刚被掳到外地不久,写作就应该直接用亚兰语,而不是用希腊语。

马可福音的作者写的亚兰语方言传到马太福音的作者那里,他觉得有些不地道,又改一下,不过其实也差不多,他只是加多了希伯来语的因素。不知他是不是觉得跟以色列人的神说话,本来应该用希伯来语才行,只可惜他懂的也不多,所以最后一个词没有改成希伯来语。

方言的问题其实是小问题,话的内容才有大问题。作者说耶稣喊“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这么喊太不符合神理了。按照福音书前面的内容,耶稣早已知道他的死是神重大计划中关键的一步,他也正在这么去实践。马可福音14:62、马太福音26:64说,耶稣早已知道自己“死后”将飞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他此去是接近神,怎么能叫“神离弃我”呢。这句话跟上一章26:36-46“在客西马尼的祷告”说耶稣不想喝这杯一样,对于神话来说,完全是败笔。这些都告诉我们,耶稣是凡人,他怕死。

经学家说,这句话是福音书里唯一一处耶稣没有称呼神为“父”的,而这句话跟诗篇22:1前半句内容是一样的,这首诗以绝望时的呼求开始、以充满信心、相信能得胜结束,所以耶稣这句话并不是表示自己绝望,而是借这句话来告诉基督徒们,就算临死前也要向神呼求,最后就一定能够得救。他们还说,马太福音将第一个词由亚兰语改为希伯来语,可能也是按照诗篇22:1这句话改的。

作者写本故事的时候想到过诗篇第22篇这是可能的,拈阄分衣服就是来自本诗的22:18,他写耶稣喊的话来自诗篇22:1也有可能,但是经学家解读耶稣为什么喊这句话的意思,就应该是他们自己乱想的,并不是作者的原意。

我觉得作者写这句话,主要是利用以罗伊Eloi与以利亚Elijah谐音而引出下句话,让人以为他是在向以利亚求救。我们从他们的“我的神”和“以利亚”有点谐音,也可以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想出以利亚这个升天的先知。

第47-49句说有人以为他在呼叫以利亚,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苇子上送给他喝,其余的人则喊,且看以利亚来不来救他。

联系上文,人们都是讥诮耶稣的,没有一个“好人”,所以送醋给他喝和等着看热闹的人当然都不是好意。要是在太阳下晒几个小时,或者说已经钉了几天、滴水未进的情况下,犯人肯定会很口渴、想要喝水解渴。快要渴死的人如果喝口水,甚至喝口醋,也还能多活几个时辰。但是在本故事里,耶稣才钉了没几个小时,而且因为遍地都黑暗了,也没有太阳晒,按理说并不口渴,所以作者写递醋给他喝,说等等看以利亚来不来救,这个情节编得并不好。

经学家说这里的醋不是真的醋,而是一种掺了水的酒醋饮料“波斯卡”,本来是专供兵丁解渴的,那个人送饮料给耶稣喝是好意,旁人则阻止,讥讽说他既然求以利亚,就应该由以利亚救他。

这种奇怪的饮料我没听说过,不过我敢断定经学家是瞎说。我们前面说过,给醋给别人喝,在圣经里就不是好意,如果要变成好意、如果其实不是醋而是苹果醋饮料,作者肯定会给出解释。其实这段话的原意在马可福音15:35-36就比较清楚,在那里递醋给耶稣喝的和喊看看以利亚来不来救他的是同一个人,同一个人按理说应该不可能同时既是好意又是恶意吧。

第50句说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这句话显示耶稣宁死也不喝醋,可见这个醋确实不是经学家说的醋酸饮料。不过约翰福音19:30写耶稣喝了醋才死,显得这个醋像毒药一样。其实其它福音书并没有写明耶稣有没有喝,估计是约翰福音的作者理解为他有喝,所以就这么写。

我们前面说过,钉刑其实是一个人被钉在柱上几天,饿、渴、痛、得不到好的休息、甚至还有日晒等各种因素,最终使人虚脱昏迷然后致死。按照马可福音,耶稣才钉了六个小时,按照马太福音,耶稣才钉了三个小时,在正常情况下,钉刑是不可能那么快死的。经学家是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呢,他们根据路加福音23:46说“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约翰福音19:30写“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说,耶稣是主动放弃了生命,而不是等被钉死,因为申命记21:23说,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

申命记21:22-23原话是这样说的: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这句话是说犯死罪的人啊,如果说是因为这句话所以要早死,那就是承认耶稣真的犯死罪了,而且犯的还是耶和华的律法。

第51-53句说耶稣死时发生了异象,首先是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句话是从马可福音里抄的,路加福音也有抄,不过他是先写幔子裂为两半,再写耶稣大喊断气,顺序与“马可”和“马太”反一下。按故事来看,耶稣处死的地方应该不在圣殿的旁边,他死时发生什么情况,谁能即时知道呢。当然,勉强说后来了解到的也可以。

作者这么写应该只表示重要人物死了该显示一点异象,就像前面写重要人物出生时也要显示一点异象一样,不过经学家解释说,幔子一裂两半,表示通往神的路因耶稣的死而被打开,又象征神对陈旧的敬拜制度的宣判,还预示公元70年圣殿要被毁。他们的理解力真是惊人,竟然能理解出那么多道理。如果幔子裂成两半就表示通往神的路打开,神的路也太容易阻拦了,竟然能被一块布拦住。以前幔子还没有裂开的时候,以利亚等那些先知是怎么到神那里去的呢。至于对陈旧的敬拜制度的宣判,前面不是宣判过好几次了吗。预示圣殿要被毁,前面明白的预言已经说过,何必以这样隐晦的方式再预示一次呢。

殿里的幔子究竟是哪里的幔子,经学家们也搞不清楚,因为幔子本是没有圣殿的时候说的,自从有圣殿之后就没有说幔子。他们说,可能是圣所到至圣所的幔子相隔,也可能圣所门口有幔子。这些出入门口的地方如果有幔子,一般来说本来就会左右各有一片,以方便进出,而不会只有一片。

幔子为什么会突然裂开,有经学家说可能是因为地震,因为后一句话有写地震。他们肯定没想过,如果地震能把幔子撕裂,圣殿岂不早就倒了吗。房子如果不倒,软的布怎么可能撕裂。有的经学家则说,这显然是神的手所为,而不是人的手所为。不正常的事都说是神所为,那倒也是好办法,不然为什么把不正常的人称为神经病呢。

除了幔子撕裂,接着马太福音还写了这些异象:地也震动,盘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这些都是马可福音没有写的,路加福音、约翰福音也都没有写。要是耶稣死时有发生地震,这个现象不是比殿里的幔子撕裂更加引人注意吗,别人怎么可能都不写呢。显然,马太福音是嫌马可福音写得太简单太普通,所以就给加些厉害的上去。不过我们以前说过,福音书其实是经过很多人修改的,这些内容也未必是马太福音第一个作者加上去的。

地动石裂坟开鬼出,果然好厉害,不过按神理说,死人要等末世时才能到天国去,他们这么早起来干什么呢。说耶稣复活后圣徒要向人显现,作者估计也就临时想到吹牛,等下他就忘记了,下一章写耶稣复活时都没有提这件事。

第54句说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这句话在马可福音里是“对面站着的百夫长,看见(和合本:耶稣这样喊叫断气,)就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看着耶稣断气怎么可能就会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呢,这个翻译是不正确的,原文只是说百夫长看见,下面没有写看见什么,那么当然是指看见上面一句写的“幔子撕裂成两半”的事。马可福音作者的意思应该就是这样的,百夫长看到幔子撕裂成两半这个异象,就说耶稣真的是神的儿子。但是他写的这点不合理,我们刚才说行刑的地方应该不在圣殿的旁边,百夫长如何看得到殿里的幔子裂成两半呢。也许正因为这个不合理,所以马太福音要加一点异象,改成百夫长看见地震,就说耶稣真的是神的儿子。

在路加福音23:47,百夫长说的话又不同:百夫长看见所成的事,就归荣耀与神说,这真是个义人。

第55-56句说好些妇女在远远的观看,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

抹大拉的马利亚在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是第一次出现,路加福音则在8:2已经提到过。这个人物我们在介绍基督教历史背景和起源的时候说过,是耶稣母亲的原型,本来是一个名声很差的女人,路加福音写她身上曾赶出七个鬼。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在新约里则应该是耶稣的母亲,但是有些人特别是天主教的人认为耶稣的母亲除了生耶稣就没有生别的人,所以他们认为这个马利亚是耶稣的姨母或婶婶。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在新约里是指耶稣的门徒雅各和约翰的母亲。

在马可福音里并没有提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而是提到一个陌生的名字“撒罗米”,这个名字现在一般翻译成“莎乐美”,我们在解读马太福音第14章“施洗约翰之死”的时候说过,在犹太人的传说里莎乐美可能是腓力的妻子,又可能是腓力的女儿,而塔木德则记载塔木德莎乐美是一个王后或者女王,生活在马加比王朝末年的时候。马可福音作者写这个名字,估计就是从传说人物里取的。

作者写这几个人在现场,经学家说这是指他们都是耶稣被钉死的见证人。其实我们从后面的内容可以看出,他主要是在为耶稣复活的故事作铺垫,写她们“有事”要去看耶稣的坟墓,见证了耶稣的复活。本来正常情况下,死人安葬之后几天内应该是不会打开坟墓干什么事的,但是作者为了编耶稣死后复活这个故事,就要煞费苦心作一些多余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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